歌壇大姐大要被關了!將入獄服刑「3年2個月」逃不掉了 「她認罪自首」網嘆:歹路毋通行

5432
extDrive快訊廣告

70歲的歌壇大姐大陳盈潔,過去因清亮的歌聲而為人熟知,發行過不少膾炙人口的台語歌曲,例如《天涯找愛人》、《春風》、《風飛沙》等,近年則較少作品推出,僅參與選秀節目《明日之星》擔任評審,以及零星的電影、八點檔演出。然而,近期她又再次出現於新聞版面,卻是因犯罪入獄的消息。

NativeDrive原生廣告

extDrive快訊廣告

圖片來源:年代

據判決書顯示,陳盈潔曾在2013年10月間,向邱姓友人商借200萬元,後來則增加為280萬。由於金額不小,且債權須釐清,邱男便要求陳盈潔找人擔保。於是,陳盈潔便找上姊姊陳乃嘉商量,最終先簽2014年2月21日到期的本票給邱男,並在其上簽署妹妹陳郁心的名字作為擔保人。

圖片來源:中時新聞網

陳郁心得知後,立刻對姊姊提出民事訴訟,並要求檢驗該本票債權有無效力。檢警介入後,陳乃嘉並先行自首,承認偽造本票一事,而陳盈潔則被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。全案交付一審時,桃園法院認定陳盈潔犯法,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,而陳乃嘉則因率先自首,輕判為1年7個月,緩刑3年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陳盈潔對此結果不服,上訴提出二審,高院當時一度判她無罪,可是在更一審時,案情又再次逆轉,改判1年8個月,緩刑4年。結果到了更二審,法官斟酌證人的說法,以及全案的客觀事實後,再次確認陳盈潔有罪,改判3年2個月。最終,法官認為,陳盈潔因此事獲得110萬,若扣除還給邱男的66萬9800元,其餘43萬200元則應被沒收。陳盈潔再次上訴,卻於今(13)日遭駁回,全案定讞,陳盈潔也將被發監執行。

只能說,當初若沒偽造文書的話,如今也不會身陷牢獄之中了啊⋯⋯。

NativeDrive原生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