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使你的伴侶出軌了,你會選擇離婚嗎?大部分人都給出了一個回答:離。因為真正的愛情是自私的,婚姻是具有排他性的,沒有人願意同別人共享自己的伴侶。
可當這些人真正步入婚姻,有了共同財產,生育了孩子後,很多人的回答卻改變了
結婚後,兩個人之間交集擴大的同時,也意味著彼此之間多了一份羈絆。「我最近馬上就要動手術了,可還沒有一個人願意來照顧我,活到快60歲了,怎麼會落到這個下場?」55歲的陳先生這樣說道。
陳先生坦承,他這次做的手術是肺癌手術,他自己很害怕,也很無助,特別希望有人來陪伴自己,可他打了一圈電話,也沒有叫來一個人。
01、狠心的前妻和子女。
確診肺癌那一天,陳先生嚇壞了,第一個電話打給了前妻,告訴前妻自己的病情,他本以為前妻會因為同情他而給予安慰,可前妻卻含笑諷刺說出兩個字:報應。接著,前妻將她對陳先生的憤恨道了出來。
前妻直言,在她和陳先生30年的婚姻裡,陳先生出軌29年,為了孩子,前妻一直隱忍到小女兒結婚,才和陳先生離婚。
發現陳先生第一次出軌,是在結婚第二年,她生下兒子的月子裡,陳先生以出差為由,帶一名女同事旅遊,兩個月後,女同事的丈夫找上門來,聲稱陳先生讓人家懷孕,要麼出錢免災,要麼人家離婚,讓陳先生為人家妻子肚子裡的孩子負責。
「你可記得,當時我在月子裡,眼睛都快哭瞎了,那2000元,可是我和孩子兩年的花銷啊,你下跪求饒說絕不再犯,我才為了孩子隱忍下來。」前妻恨恨地說。可之後呢,隨著陳先生生意越做越大,出軌也成為家常便飯。陳先生第二次被前妻發現出軌,是在前妻懷二胎的時候。
前妻將陳先生和別的女人堵在賓館,要上手打那個女人,可陳先生卻一把推開了前妻,前妻被推倒在地,險些母子俱損,被送到醫院搶救,一直卧床到生產。
再之後,陳先生的出軌更加明目張膽,更把出軌當做自己的本事一般四處張揚,那些年,為了孩子,前妻只得裝聾作啞,自己把自己當傻子,白天忙活一家人的吃喝拉撒,照顧老人,陪伴孩子,晚上獨自哭泣、失眠,多少次,她都有了輕生的念頭,更在孩子都上大學後,患上了長達7年的抑鬱症。
直到小女兒結婚前,陳先生仍和別的女人在外同居,前妻忍無可忍,在子女都成家後,終於和陳先生離婚了。
「別去打擾我的兒子和女兒,你不配麻煩他們,找你的小三、紅顏知己去照顧你吧,你這一輩子,好臉色、好脾氣,你的錢、你的時間都給了她們,現在病了,該去找她們!」前妻說完,掛斷了電話。思慮再三,陳先生還是給兒子打了電話,可兒子為難地說,工作忙,走不開,讓陳先生自己找個護工照顧自己。
兒子沒再多說,陳先生卻自己回憶起兒子小時候的事,那時候兒子因為維護媽媽,指責他出軌,讓他覺得丟人現眼,他曾拿皮帶將兒子的屁股抽得又紅又腫。陳先生不死心,又給女兒打了電話,女兒直言:「我不能去照顧你,我媽不讓,照顧你,就是背叛我媽!」
陳先生不再多說,他想起女兒上初中時,曾哭喊著,抱著他的大腿,讓他別去找別的女人,被他一腳踹開的。「算了,真是沒臉找前妻和兒女。」陳先生無奈地說。
02、忘恩負義的知己。
「她說過她愛我,我對她恩重如山,可現在我讓她來照顧我幾天,她也不肯,這不是忘恩負義是什麼?」陳先生氣憤地說。
而他嘴裡的她就是他相好了17年的知己亦紅(化名)。
十七年前,陳先生和亦紅相識於一場酒會,當時這亦紅因為生意上的困境,姿態非常低,為了借到錢,恨不得給在座所有人敬酒陪笑,甚至下跪。最後,有一個男人借著酒勁兒,非要灌亦紅一整瓶紅酒,被陳先生制止。
酒會後,亦紅來到陳先生所住的酒店,痛哭流涕訴說困難,表達感激,當晚就和陳先生發生關係,並從陳先生這裡借款3萬元。「說是借款,有了男女關係,哪有還的時候呢?連個借條都沒有的。」陳先生感嘆道。
在之後的生意往來中,亦紅也是無事不登三寶殿,陳先生對亦紅也有諸多幫助,而這些幫助也都被亦紅的投懷送抱抵消了。
就在兩年前,亦紅獅子大張口,要借20萬元,陳先生含糊其辭好幾次,都沒有答應。
終於,有一天,亦紅丈夫將陳先生和亦紅出軌的證據擺在陳先生面前,勒索陳先生10萬元,礙於面子,陳先生吃了啞巴虧。有人提醒陳先生,這是亦紅和丈夫一起給陳先生下的套,可陳先生不以為然,因為亦紅不止一次哭訴,她是因為孩子才維持著和丈夫的婚姻關係,於是陳先生仍然和亦紅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。
17年相好下來,陳先生在亦紅身上的花銷,少說也有幾十萬。當陳先生告知亦紅自己患癌,並希望亦紅來照顧自己時,亦紅的回答是:「我們的事,我丈夫是知道的,我若去照顧你,他會把我的腿打斷,再說了,這些年我也沒有虧待過你,咱們早就兩清了。」亦紅掛斷了電話,並將陳先生拉黑了。
03、無情的情人。
「在她心裡,我一直是他們全家的救命恩人,她一再表示,願意為了我做任何事,可現在卻連見我一面都不肯。」陳先生指責自己的情人小林(化名)道。
陳先生介紹,她和小林是中學同學,一次同學聚會中,他得知小林丈夫出了車禍,生活難以維繫,班長呼籲大家為小林捐款,在捐款的同學中,陳先生捐款最多,並且幫助小林介紹了工作。沒多久,小林請陳先生吃飯,表示感謝之餘,傾訴生活上的困難和與丈夫的不睦。
再之後,小林給陳先生織了一條毛巾,哭訴孩子上小學遇到的困難,陳先生托關係,幫小林解決了孩子上學的事。再之後,小林給陳先生送了一盒品牌內褲,來試探陳先生的態度,陳先生高興收下,兩人隨即發生關係,之後,陳先生資助小林買房首付5萬元。
在最近的幾年裡,小林丈夫包工程、小孩升中學、購車、換房……多多少少,陳先生付出的金錢不下20餘萬元,還有大量的人脈關係,而小林家也從當年的困難戶過成了現在有房、有車、有工程的富有人家。
「你只伺候我一周就可以,我出院之後,再也不麻煩你。」陳先生懇求小林道。「就一周時間,你找誰伺候你不行啊。一日夫妻百日恩,你找你前妻呀;養兒防老,你也有子女啊;實在不行,你不是在和別的女人同居嗎?你給人家買了房、買了車,你去找她呀,我不能去伺候你,我有丈夫、有孩子,我的家一天也離不開我。」小玲說完,掛了電話,拉黑了陳先生。
04、消失的同居者。
「小芳(化名)和我同居三年了,她住的公寓,開的車,穿的衣服鞋子,背的包,都是我給她買的,三年了,她還向我求過三次婚呢,可我體檢接到複查通知的第二天,她就消失了。」陳先生氣憤地說。
陳先生介紹,小芳才27歲,4年前大學畢業,在社會上求職,四處碰壁後到一家房地產中介任職,風吹日晒,夏天穿毛絨玩具衣服發傳單,捂得一身痱子;冬天穿單薄工作服接待客戶,凍得手腳哆嗦,她本人又愛偷懶花銷,月薪高則2000元到3000元,低則1500元到2000元,連支付房租、一日三餐都難。
一次酒會上,小芳認識了陳先生,兩個月後,小芳成了陳先生工作上的助理;半年後,小芳成了陳先生的情人;一年後,陳先生以小芳的名義購買了一套兩居室的公寓,從此兩人過起了同居生活。
同居第一年,小芳弟弟結婚,陳先生隨禮3萬元。同居第二年,小芳父親生病住院,從醫藥費到護工費,都由陳先生支付,約10萬元。去年,小芳說閨蜜聚會時,只有她沒有車,陳先生又給小芳添置了十四萬的轎車一輛。
「她說她離不開我,只要我離婚,她馬上就和我結婚,這些話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說一次,現在我手上的戒指,還是她為我選的呢。」陳先生說。可現在,小芳把手機號換了,微信不回,公寓出租了,幾乎人間蒸發。
05、寫在最後。
「真沒想到,到最後我會落得孤家寡人一個,早知如此,何必當初呢!」陳先生說完,痛哭流涕。可天下哪有後悔葯可吃,一輩子又哪有後悔路可走呢?願陳先生的遭遇,能給生活中誤入歧途的人敲響警鐘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