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天我就要嫁人了,這幾天我忙得團團轉,既要收拾我的新房,把我的嫁妝給搬進來,又要檢查婚禮細節。
鄭娟是我閨蜜,在我的邀請下答應做我伴娘,前天就來到了我家,幫我一起收拾東西。我們一邊幹活一邊聊天,聊著聊著就聊到了我前男友林哲頭上去了。
閨蜜告訴我,上個星期她在商場偶遇了林哲,林哲問我近況,閨蜜告訴他我要嫁人了,林哲不肯相信,向閨蜜索取我的聯繫方式,她毫不客氣地拒絕了。
「我走的時候,他還在我後面大喊,說憑什麼他還沒娶到老婆你就找到對象了。真是的,他找不到對象關你什麼事情?那不得怪他精於算計的父母嗎?」
我與林哲分手四年了,心態早已變得平靜,提到他的名字我不再感到錐心之痛,而是感到很慶幸,慶幸我有一個雖然疼愛我但絕不溺愛、眼光深遠的媽媽。
7年前,我22歲,大學畢業后找了一份工作,在那裡認識了林哲,是林哲追我的,由於他的表現像個暖男,外表也不錯,因此我答應了他,成為了他的女朋友,跟他在一起談了三年。
在這三年裡,我們兩個人雖然鬧過彆扭,但是最終都和好了,基本上都是我讓著他。
4年前,林哲跟我求婚了,我們兩個人進入了談婚論嫁的階段,見到了雙方父母。
一開始,我爸媽對林哲印象還不錯,一方面我們兩個人都來自於同一省份,雖然城市不一樣,但是離得很近,來往方便,打算在省城安家,不存在遠嫁的問題,這讓只有我這麼一個女兒的我爸媽感到很滿意。
另一方面,我們兩個人家庭條件差不多,算是門當戶對,都是獨生子女,父母都有工作,我的家庭條件比他略微好上那麼一點。林哲收入比我高一兩千,看起來很能幹,因此我父母答應了這門親事。
接著,我去見了他爸媽,當時感覺良好,可是現在回想起來,我才發現那個時候被我忽略的一些問題。
我忽略了一回到家裡就全程在刷手機、喝口茶都要母親洗杯子放茶葉泡好遞給手邊的大爺林哲,忽略了在吃飯的時候吞雲吐霧絲毫不在乎其他人感受、碰到自己喜歡吃的菜直接扒掉一半的林哲爸爸,忽略了一直暗示我自己想要過兒孫繞膝生活的林哲媽媽。
現在想想,我會忽略這些,可能都是情人眼裡出西施鬧的,那個時候的我就是一個戀愛腦。
好在老天爺保佑,他爸媽的真面目我看不懂,我媽看得懂。
過了雙方父母這一關后,兩家正式開始談婚論嫁。兩家父母聚在一起商量我們結婚的事情,這自然避免不了彩禮錢和買房這兩大話題。
我爸媽說了,對彩禮錢沒太高的要求,讓男方家看著給,走個過場就行了,房子是一定要買的,我們也可以一部分首付。
第一次聚餐,我們商量得很好,把彩禮錢定在了10萬,約定雙方一起買房,首付一人一半,男方家負責裝修,女方家負責搞定傢具家電。
雙方達成一致了之後,我與林哲兩個人就開始查詢房子資料,選擇我們的新房,跑了好幾次地方去看房子。
一開始,我是這麼想的,為了不讓雙方父母為我們背負上太重的經濟壓力,也為了不讓我們自己背負上太高的房貸,選擇一套兩居室就好了。等到以後我們收入提高了,承受得起高房貸了,可以把這套房子賣了作為首付,換套大房子。
可是林哲非說這樣折騰來折騰去的不好,非要選一套大四居,說自己覺得住在大房子里舒適一些,那個時候我就隱隱約約覺得有些不對勁了。畢竟就算住在大房子里舒服一些,也沒必要花180萬買這麼大的吧!
還沒等到我想清楚他為什麼非要買大房子的時候,林哲又用一副充滿了驚喜的語氣告訴我,他爸媽心疼我們,不想讓我們背負房貸壓力,打算全款買下那套大四居。
他話鋒一轉,用很難為情的語氣跟我說:「花180萬買房,對我家來說壓力也蠻大的,需要掏空積蓄了。這樣一來彩禮錢給不了太多了,你看能不能跟你爸媽商量一下減少點,反正也就是走個過場,婚後你還要帶回來,還有裝修的事情你家能不能出一點?我們總不能直接拿毛坯房結婚吧!」
林哲一直在說,跟我講他爸媽的苦心,講他爸媽有多麼通情達理疼愛兒孫,講我遇到這麼好的婆家是我的福氣,讓我一點兒靜下來思考的時間都沒有,最終我的思路也的確跟著他走了,答應去找我爸媽商量。
我媽聽了之後,沒有立即給出答覆,只是讓我等他兩天,這兩天林哲一直在發消息給我,問我爸媽考慮得怎麼樣了,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把房子的事情徹底落實好,好早點兒領證。
兩天後,我媽給予了答覆,她不但不同意出錢裝修,反而讓我跟林哲提出分手,告訴林哲不嫁了,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。
在我媽的要求下,我撥通了林哲的電話,還沒開口呢,林哲就迫不及待地問我怎麼樣了,是不是我爸媽答應了,問我家可以出多少錢裝修。
「我媽說裝修沒問題,彩禮錢也可以減少,還會給我嫁妝。」
「太好了!」林哲的語氣里充滿了驚喜,我卻發出了靈魂拷問:「對了,我想問你,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?」
被我這麼一問,林哲瞬間沉默了,大概有一分鐘沒吭聲,之後他才說話:「萍萍,我爸媽為了買這套房子,掏了180萬,積蓄都掏空了,寫他們的名字不應該嗎?我的名字都沒加上去。你放心吧,我是獨生子,我爸媽的東西早晚就是我們兩個人的。」
我不置可否,又問道:「你爸媽是挺不容易的,為了給我們全款買房,把老家縣城的房子都給賣了,還找親戚朋友借了錢,是不是?」
「你怎麼知道的?」
林哲的語氣充滿了驚訝,然後趕緊跟我解釋,說他爸媽都是為了我們好,可是到了這裡我也明白了他爸媽的真實打算:「咱們兩個人看房子的時候,你堅持要買大四居,說是為了生活環境,那個時候我就感到奇怪,現在我明白了。哪怕是為了生活環境,我們兩個人住主卧,生兩個孩子一人一間房,也只需要三居室,為什麼非要買大四居?原來,從一開始你就存在著跟你爸媽一起住的想法,對吧!」
「跟我爸媽一起住,有什麼不好的?有他們在,孩子有人帶了,家務活有人做了,我們也輕鬆了,不是嗎?」
可是林哲不知道,從小到大目睹了我奶奶是如何對我媽的,我有著童年陰影,無法接受與公婆住在一座屋檐下。
「你爸媽有了一套大四居,還可以跟兒子一起住含飴弄孫,我房子沒有名字,卻要把彩禮錢降低,還要出幾十萬去裝修,啥也得不到不說,還得跟公婆一起住,你真的夠能算計的。至於你找親戚朋友借的錢誰還,這個問題我懶得問了,因為,我不嫁了。」
前前後後我只問了他三個問題,他的算計暴露無遺,讓我感到無比心寒。
我掛斷了電話,坐在沙發上一句話也不想說,我媽拍了拍我的肩膀,告訴我在婚前發現問題要比婚後發現問題強太多了,讓我不必太難受。
第二天,林哲一家找上門來,說我們誤會了,想要好好商量一下,可是經過這場風波,我感到十分疲憊,不想再跟他有任何往來,將他拒之門外。他糾纏了我半年時間,見我怎麼樣也不肯回頭,只好放棄了,離開的時候留下了一地髒話。
相比於林哲,我通過相親遇到的未婚夫就少了很多彎彎繞繞,婆家給了我12萬彩禮,兩個人選了一套三居室,首付40萬,一家一半,裝修他家出我家出傢具家電,全程沒有任何矛盾,結婚有條不紊地進行著,這樣的婚姻才讓我感到了安全。
至於林哲有沒有結婚,我不關心也不想知道,既然下定決心分開了,那麼就大道朝天各走一邊,誰也別妨礙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