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中,夫妻之間相處之道,最基本的一個就是「信任」二字,如果夫妻沒了信任,婚姻是很難維持下去的。
36歲的王先生,與妻子結婚6年,兩人相互約定,把彼此的薪水都拿出80%放進共同的儲蓄卡,以做家用。
可最近王先生感到很奇怪,妻子6年內升職兩次,可薪水卻一直沒漲。後來王先生覺得很奇怪,趁妻子睡著以後,查看了她的轉賬記錄。
示意圖來源:《惡之花》劇照
看完之後,王先生終於明白了事情的真相,之後心灰意冷,選擇了結束這段婚姻。
王先生第一人稱自述
怎麼也沒能想到,我和妻子結婚6年了,這個與我朝夕相處6年的女人。
突然讓我覺得好陌生,好像面對的並不是我妻子,而是一個和我合作的商業夥伴一樣。
我是小王,今年36歲。23歲便出來工作的我,因為疲於工作,因此錯過了很多談戀愛的時間,從23歲,一直到30歲,我都是處於拚命三郎的工作狀態。
30歲那年,我認識了隔壁公司的一個女人,那年她28歲,名叫阿霞,因為和我是同一個老家的人,因此彼此都有挺多的共同話題。
可能因為聊的來,加上兩人年紀都不小了,漸漸地在一起,之後便是談婚論嫁。
結婚以後,我們沒有選擇回老家,而是繼續在大城市打拚。那時候阿霞和我說,她不太想回老家了,說是努努力,將來爭取在這裡買房子。
對於阿霞的選擇,我是贊同的,畢竟我在這裡工作多年,工作經驗和資源都習慣了這裡,再回老家可能不習慣。
可談戀愛可能是有口飯吃就行了。但婚姻不同,婚姻是柴米油鹽醬醋茶,每天起來都得花錢。
那時候我和阿霞約定,彼此的薪水自己保管,但是為了買房,我們還是約定好,每個月把自己薪水都70%拿出來,放到用來買房的那張卡中。
這張卡,我們都知道密碼,就放在房間裡的儲物櫃。
當時我的月薪是12000(約台幣5.1萬),阿霞的薪水是5000(約台幣2.1萬),所以每個月我存8400塊錢(約台幣36000),阿霞存3500(約台幣15000),加起來也有差不多1萬2(約台幣5.1萬)了。
當初我們說好,等存款夠了70萬(約台幣300萬),就去市郊區買房子,到時候先付首付,剩下的錢慢慢還。
有了這個目標以後,我和阿霞工作都很有動力,經常省吃儉用,想著法的省錢。
我們很少去外面吃飯,即使去買菜,也常常在超市買打折商品。
記得那時候,超市裡有個晚上八點,菜打八折的優惠活動。我和阿霞常常等也要等到八點後再購買。
不僅如此,日常生活中,我很少買新衣服,連煙都被我給戒了,阿霞除了買點打折衣服和化妝品之外,也很少額外在購買東西。
每當我和阿霞因為生活苦,快撐不下去的時候,我們都會帶著銀行卡,去ATM上查查我們的餘額。
看著上面的數字在不斷地增加,我和阿霞都會緊緊的擁抱在一起,暢想著我們的未來。
後來,我升職了主管,薪水從原來的12000(台幣51000),變成了18000(台幣78000)。
這對我們家來說是一件事好事,薪水漲了,我便可以從原來的每個月存8400(台幣36000),變成12600(台幣54000),這離我們實現目標又進了一步。
除了我升職,阿霞則更厲害了,我認識她的時候,她便是公司的主管,後來升為了經理,前年,她又成為了部門副總監。
可讓我感到奇怪的是,阿霞職位是提高了,人前人後喊她主管,可這職位在我看來就是假的,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,她的薪資依舊是5000塊錢。
曾經我問過阿霞,阿霞說,她剛升職,說是有個考察期,等考察期過了才會加薪,可後來考察期過了,阿霞的薪水依舊不變。
我問過很多次,阿霞的理由都有很多,一會兒說她是拿下面人的提成,一會又說她是拿年分紅,可名頭是挺響的,薪水倒是沒見。
對比,我有一點小意見,因為在我看來,這個存錢速度還是慢了點,起碼得拖上好幾年才能買房。
因為我和阿霞彼此都比較信任,所以我們都沒有翻看對方手機的習慣,所以對於阿霞說她月薪6千(約台幣26000)的事情從來沒有懷疑。
只是偶爾我表達不滿時,阿霞會說,要不然這樣,她每個月多上交幾百塊錢到買房卡裡,也減輕一下我的負擔。
對此,我都是笑著說,你想多了,我薪水高我多交點是應該的。
坦白的說,如果不是一次偶爾的聚會,我可能永遠不知道阿霞對我隱藏有多深,或許我還會繼續和他走下去,之後生孩子,漸漸變老。
偶然的一次,我們健身俱樂部說搞團建,一起去露營,當時允許大家帶對象過去,可阿霞說她不願意去。
我只好自己一個人去了,當時大家在吃燒烤,聊起工作時,我得知一個朋友他女友,是和阿霞一個公司的。
我問她認不認識阿霞,她說認識啊,市場部的嘛。
之後對方又和我說,你老婆薪水可以哦,每個月基本薪水都小兩萬(約台幣86000)了,加上提成和業績分紅,三萬塊錢(約台幣128000)還是有的。
聽對方這麼一說,我當場就愣住了,但是我沒有表現出來,儘管我已經有想當場衝回家的衝動,但還是忍住了。
晚上回到家,我又再一次和阿霞提到了薪水的事情,可阿霞這次的說法和以前不同,她高興的說。薪水有著落了,下個月開始就漲到9千(約台幣38000)了,她也能多存點錢了。
示意圖來源:《惡之花》劇照
我沒說話,只是心裡很不自在,晚上阿霞睡的很香,我卻輾轉反側睡不著。
終於,我忍不住的拿起了阿霞的手機,翻了下她的轉賬記錄還有年收入匯總。
阿霞每次都用薪水卡轉賬,手機上有銀行APP。說到這,我還得多感謝這個手機銀行,因為它把阿霞這幾年,月收入以及月支出都做了匯總。
我仔細翻看了一下記錄,發現從3年前,阿霞的薪水就穩定在了兩三萬(台幣86000~128000),最差的一次也沒有低於一萬五(台幣65000)的。
這是她的收入,之後我又看了她的支出,我發現她每個月平均都要轉三筆帳出去,卡裡一直都是一分不剩。
這三筆帳,有一筆是固定的3500塊錢(台幣15000),轉到了買房的那張卡。
還有兩筆帳金額不等,主要是看這個月的收入,那兩筆帳,小錢轉到了小舅子的卡裡,因為我知道小舅子卡號的尾號4位數,曾經我給他轉過錢,后4位是5188,寓意我要發發,所以我記得。
大錢轉到了另一張卡,但是那卡只能看到開頭和結尾賬號,於是我看了下阿霞的卡包,找到了對應的那張銀行卡,開頭和尾數都對的上,我還給那張卡轉了10塊錢,轉賬名字填的是阿霞的全名。
這很簡單,如果轉賬失敗,說明不是阿霞的卡,轉賬成功,說明就是她每個月自己給自己轉錢。
結果我一轉,還真的成功了。知道事情的真相以後,我一晚上沒睡好。
阿霞早上起來,看我頂兩個黑眼圈,一臉不高興,還趕忙問我怎麼了。
我沒心情打趣,就認真的看著她,我想給阿霞最後一次機會。
我問阿霞:霞,你升職這麼多年了,到底每個月月薪多少。
阿霞:不都和你說了嘛,就是5千塊錢,怎麼?又嫌我存錢少了,現在漲到9千了,可以多存點了,你還不高興?
我低著頭和阿霞說:我昨天遇到你同事了,她知道你的收入
到這,阿霞開始慌了,說別人亂說,別聽外人的。
之後我又補了句,說我看你轉賬記錄了,你每個月薪水都兩萬(台幣86000)以上了,卻給你自己存一大筆,給你弟一筆。
我本以為,阿霞會和我道歉,起碼有點羞愧心,可阿霞直接轉移話題,說我不尊重她,偷看隱私。
但我並不認錯,因為是阿霞先欺騙我的,如果我不看記錄,可能一直被欺騙。
我和阿霞吵了很久,終於我妥協了,認為吵架也沒用,阿霞也不會承認錯誤。
於是我向阿霞提出離婚,卡裡的買房錢,我拿走了屬於我給的那部分,剩下的都給了阿霞。
這件事過後,阿霞找過我兩次,說想復婚。第一次不斷道歉,第二次不斷解釋,說是岳母逼她這樣做的,不是她的本意。
可我並不接受阿霞的道歉。在我看來,信任一旦丟了,就很難找回來了。
我不介意自己多出錢,但我介意的是六年來阿霞從來不和我說真話,與其這樣,不如結束婚姻好了。
老公一個人存了那麼多錢,換作角色對換,老婆一定也不能諒解….你怎麼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