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是劉榮華,目前是一家麵店的老闆。
我的麵店選址特別的奇怪,因為店就開在了我堂叔麵店的對面。
然而開店2個月,我的生意一直很火爆,堂叔的店鋪則是冷冷清清,不僅沒賺到錢,反而名聲變得不好聽。
可能不少人會說,你堂叔開店,你也跟著開,這不是搶了堂叔的生意嗎,不怕人背地裡罵你。
然而我只想說,我問心無愧,錯的反而是堂叔,等大家了解我們家的情況後,應該就能理解了。
我今年29歲,出來工作也有很多年了。
我這個人沒有學歷,也沒什麼手藝,唯一的優點可能就是手腳勤快一點吧,所以也餓不著肚子。
我17歲出門打工,進過工廠,幹過工地,擺攤賣過水果,賣過小吃,基本每個行業都做了一小會兒就沒做了。
唯一做的比較長久的,便是在一家麵店裡做學徒。
起初,我只是幫忙抹桌子,端端粉,事後收拾一下幫忙洗個碗。
到後來,我也開始幫忙煮麵粉,偶爾弄個炒飯炒粉。
兩三年的時候,我已經獨立能當一家店的店長了。
在我們這裡,做這一行的有很多,有些是連鎖的,有些是私人的,我之前在連鎖店工作了兩三年。
後來父母示意,要不然自己開一家店算了,反正同樣都是那麼辛苦,自己開店還能多賺點錢。
於是,父母給我湊了筆錢,加上我自己的積蓄,也夠店鋪付租金,裝修的錢了。
不過,前期關於店鋪的選址,可是讓我費了很大的勁兒,鬧市區,繁華區的店面我肯定是負擔不起,因此只能到一些城中村開店。
可即使是城中村,我也是轉悠了好些天。
就在我糾結選店面的時候,老家堂叔打了電話給我,說他在郊區有間店面,是叔公曾經給他買的,說想要的話就租給我。
當時我去了堂叔的店鋪所在地,觀察了一下周圍的人流,發現這裡雖然是郊區,但附近有不少工廠,很多外地人在此打工,所以人也不少,可以開店。
加上又是自己的堂叔,他說是自家人,租金可以少一點,有什麼事還會方便照顧我。
聽堂叔如此仗義,我便直接租了下來。
可剛簽完合同,裝修完以後我就有點後悔了,因為我發現,周圍一條街,就我給的租金比較貴。
同樣的地址,其他人都是五千塊錢上下(當時約新台幣2.5萬),只有我們家是七千塊錢(當時約新台幣3.5萬)。
本來按照我的性格,我會直接選擇不租了,但當時店面已經裝修好,加上太長時間沒有收入,我便忍了下來,想找堂叔減點房租,堂叔說,嬸嬸不答應,只能少一千塊錢(當時約新台幣5千元)。於是,我便以每月六千塊錢租金租了下來(當時約新台幣3萬)。
我是2019年12月底簽的租賃合同,大家應該也知道,那年年底開始,就迎來了三年的口罩時代。
我剛開好店,就想著過年的時候,不少外地人不回家,我好多賺點錢,結果情況突然,一直到來年四月份才重新開業。
這兩三年來,店鋪的生意還好,但沒有到火爆的狀態,主要還是斷斷續續的不允許堂食或者需要關門,所以一直也沒賺到什麼錢。
可是,對於堂叔這個房東我卻有不少意見,因為他除了每個月收房租的時候會及時出現,其餘時間根本找不到他。
去年冬天,我的店鋪因為某些原因不能開張,前後差不多兩個月。
一條街上的店鋪,房東幾乎都給他們免了一個月的房租,第二個月也是降低了不少。
可當我找堂叔時,堂叔只是不斷的訴苦,說他也不容易,堂弟還要讀大學,嬸嬸要看病之類的沒有一次減免。
本來去年十二月,我見生意如此難做,本想不再續簽了,可堂叔知道現在的店鋪不好租出去,便和我說,我可以繼續租三年,他可以保證租金和以前一樣不會上漲。
有了堂叔這個承諾,加上去年年底的好消息,我又決定繼續再開幾年。
主要我認為,如今什麼行業都不好做,與其像無頭蒼蠅,不如繼續幹老本行。
但由於情況比較特殊,堂叔說不用再簽合同了,都是自家人,每月給他錢就行了。
或許是運氣好吧,今年2月份開始,好多外地人都湧入這座城市找工作,我所在的店面周圍,有好幾個工廠重新開業,大量招人。
由於前幾年的影響,周圍不少快餐店都倒閉了,工廠附近只剩我這幾家,我借著這個機會,做了一波宣傳,吸引了不少顧客免費來吃一次。
顧客習慣以後,回頭客就多了,坦白地說,從1月底開始,一直到4月底,我這段時間賺的錢,能抵的上之前差不多兩年,幾乎是從早忙到晚。
可人紅是非多,都說生意好了,房東容易漲租金。沒成想堂叔是直接生搶。
最開始堂叔和我說,店鋪不能再租給我了,因為堂弟大學畢業,在家好久不動彈,想把店鋪給堂弟開店。
對於堂叔突如其來的通知,我心裡儘管很生氣,但又無可奈何,因為堂叔以沒簽合同為由,又說堂弟一定就要做生意為由,讓我準備搬走。
可搬走我沒意見,讓我沒想到的是,僅僅關門兩天,店鋪就重新開張了。
同樣是麵店,一切都沒變,原來堂弟是直接去買了新的凳子桌子,請了兩個員工就開店了。
堂弟的行為讓我火冒三丈,我把事情告訴了父親,父親去告訴了叔公,叔公也覺得挺愧疚,這不就是明擺著看人生意好,直接搶過來啊。
後來叔公把堂叔罵了一頓,不僅如此,全村也都傳開了,堂叔對此只能不斷地推脫說他也不清楚,是堂弟個人所為。
可也就僅僅一個星期,我便在堂弟的對面,重新再開了一家店,用的也是同樣的招牌。
並且這一次,我也豪不在乎的在門口貼了告示,店鋪搬遷,原店鋪已被房東收回獨自經營,不是同一家店鋪。
雖然說,開麵店不需要什麼大廚,但有時候,吃飯就是一個聚客效應,越是人多的地方,大家就越喜歡往裡面擠。
我和周圍的打工人早就熟悉了,有一批人馬上就來我店鋪,一個帶動一個,店裡的生意一直很好。
加上我和店裡的夥計服務態度也不錯,又懂的如何做外賣。
所以這小兩個月下來,我們店鋪的生意一直不錯,可惜堂弟只能坐在店鋪里和兩個員工打打蒼蠅。
昨天晚上,堂叔說,要不然重新跟我合作,把對面的店也一併給我,這樣我就算有兩家店,租金可以降低一千塊錢。
堂叔之所以著急,一個是店鋪沒收入也著急,另一個是家裡已經傳開了,讓他經常沒臉見人。
然而,我卻並不想再租堂叔的店鋪了,如果生意太好坐不下,我打算把隔壁的店鋪租下來,同樣也是做生意。
至於堂叔,在我的心裡已經徹底拉進黑名單了,往後基本不再有生意和金錢上的任何來往。
大家認為我做的對嗎?